妈妈色操妹妹
涉嫌强奸、强迫少女卖淫、盗窃等罪名,负案在逃30多天的云南籍恶少何某(绰号“杰”),5月14日下午潜回广西宜州市德胜镇时,被德胜派出所民警抓获。至此,轰动宜州的“4·13”特大轮奸、强迫少女卖淫案告破。
谎称“庆生”诱来众少女
4月12日下午,家住宜州市刘三姐乡坝头村,年仅13岁的女学生小萍与年龄相仿的女伴小蝶来到宜州城区一家网吧上网。下午4时许,小萍、小蝶在网吧碰见相识的小梅、小雪、小芬、小群4名未成年少女。小梅对女伴们说,晚上网友“杰”在德胜过生日,邀请大家一起去玩,晚上有专车送大伙回家。少女们信以为真,就和小梅一道,与一名叫黄啟国(绰号“正”,20岁,宜州市安马乡木寨村人)的网友搭车到离宜州城区40公里外的德胜镇。
到了德胜,“杰”将少女们带到德胜镇长兴旅社分社的203房。房内乌烟瘴气,一些男青年在房内一边吸食毒品“K粉”,一边狂歌乱舞。这伙男青年要拉她们一起吸食“K粉”,少女们拒绝了,只是坐着听歌、聊天。夜深了,少女们见“杰”还没找车送她们回家,就一起走出旅社,准备到德胜汽车站搭车回家。这时,“杰”和另外3名男青年骑着摩托车追了过来,将少女们拦住,恶狠狠地说:“今晚不可能让你们走!”他们将几名少女拉回203房。“杰”、“正”、“顺”(绰号,在逃)3人将小萍、小雪、小芬3名女孩强行拉到301房,疯狂地轮奸了她们。
老板娘逼迫少女卖身
4月13日凌晨4时,“杰”等人又将小萍、小雪、小芬拉到203房,把她们与另外3名女孩软禁在一起。13日上午11时,长兴旅社分社老板娘韦善姣来到203房,将小雪拉到205房,哄骗小雪卖淫,被严词拒绝。
13日下午2时许,小群谎称上厕所,趁看守的人不备,逃出长兴旅社分社,搭车逃离德胜镇。
小群逃跑后,“杰”暴跳如雷,逼迫剩下的5名少女操妹妹脱光衣服,用手机一个个拍摄裸照,威胁说:“谁要是闹着回家,我就把她的裸照发到网上去!”随后,“杰”、“正”等人兽性大发,将小蝶拖往205房强暴。
13日晚8时许,老板娘韦善姣又来了,哄骗5名少女说:“你们已经长大了,读书是没有用的,不如陪老板睡觉,赚大钱。”之后,韦善姣和“杰”带来3名中年男子,进到203房挑人。3名中年男子分别选中了小萍(未满14岁)、小芬、小雪3名少女,分别带到各自的房间里施暴。就在这时,接到报警的德胜派出所民警赶到,将韦善姣、“正”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,狡猾的“杰”则趁乱跳窗逃跑。
15岁恶少罪行令人震惊
听完5名少女的哭诉,德胜派出所副所长蓝建军十分震惊,立即向上级汇报。宜州市警方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,开展侦破工作。
民警分析认为,“杰”是未成年人,无收入来源,花光携带的钱财后,很可能会再次潜回德胜。5月14日中午,“杰”果然潜回德胜,被缉拿归案。
今年年仅15岁的“杰”姓何,云南省保山市人,小时候就随父亲来到宜州市德胜镇。他父亲在德胜镇开了一家发廊,平时忙于生意,无暇顾及对儿子的教育。何某读完初一后便辍学回家,整天与德胜街一帮无业青年厮混,逐步染上吸毒、盗窃、乱性等恶习。
据何某等犯罪嫌疑人供述,2008年,其伙同他人流窜盗窃摩托车,先后作案40多起,盗窃摩托车40多辆。2008年底,长兴旅社分社老板娘韦善姣对他说:“你去找几个‘红花少女’来我旅社,我负责去找嫖客,每个3000元,我要500元,剩下的钱全部给你,总比你去偷摩托车强。”2009年初,何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小梅、小芬等人。4月12日下午,他谎称当天是他的生日,叫小梅带几名同伴来玩,然后实施了他的罪恶计划。
目前,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措施。(文中受害少女均为化名)-南国今报